12月12日消息,據國內多家媒體報道,一款名爲新開荒乳酸菌酸菜”包裝上印有劉德華人物形象。
對此,涉事公司回應稱,公司與廣告公司簽的約,屬于電影,和本人沒關系。
律師認爲,公司當事方回應不客觀,行爲涉嫌侵害劉德華肖像權、名譽權。
有媒體統計發現,劉德華2023年至少被代言”84次,這些商家擅自使用劉德華的個人肖像及名字,涉嫌侵權。
律師指出,如果明星的肖像或名字被用于代言某個産品或服務,而未經明星本人或其代表的授權,這就構成了侵犯明星肖像權和姓名權的行爲。
這種行爲可能會對明星的聲譽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被代言的明星可以采取法律行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要求賠償和停止侵權行爲。
另外,廣告商應該注意遵守法規和商業道德,尊重他人的肖像權和姓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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