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一起因情感糾葛引發的職務侵占與詐騙案件近日宣判。銀行職員張某(化名)爲幫助前女友王某(化名)渡過“人生難關”,利用職務便利侵占銀行資金500萬元,最終因東窗事發獲刑三年十個月;而其前女友王某因虛構事實騙取197.86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8年,時任銀行要職的張某在KTV結識王某後迅速發展爲戀人。交往期間,王某以懷孕流産爲由與張某分手,隨後多次編造遭遇車禍、罹患癌症、家人重病等理由向張某索要錢財。爲滿足對方需求,張某耗盡百萬積蓄後,于2020年至2022年間通過僞造憑證、虛增客戶存款等方式,先後侵占銀行資金500萬元。長期背負巨額債務與精神壓力的張某,最終在2023年初向警方自首。
庭審揭露驚人真相:王某在與張某交往期間,同時與一名年長十歲的已婚男子保持關系,其聲稱的“流産”實爲回村生子。經查,王某累計騙取的197.86萬元均被用于賭博、購買奢侈品及高消費。法院認定,張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單位資金,構成職務侵占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同時責令退賠剩余389.42萬元經濟損失;王某以非法占有爲目的虛構事實,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十萬元,退賠全部違法所得。
該案暴露出金融從業人員監管漏洞與情感詐騙的雙重風險。法律人士指出,張某作爲專業金融人員,未履行基本風控職責,反映出金融機構對關鍵崗位的監督缺失;而王某利用情感操控實施詐騙的行爲,則凸顯婚戀關系中財産安全的防範難點。目前,涉案銀行已啓動內部追責程序,並加強員工異常行爲監測系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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