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嫌妻子駕車速度過慢,湖北枝江一男子在無駕駛證情況下強行要求替換駕駛,遭拒後當街施暴致妻子四根肋骨骨折。
7月21日,枝江市人民法院對該起故意傷害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尤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需賠償妻子王某醫療費等經濟損失共計25087元,扣除已支付的7630元後仍需支付17457元。
案發當日,尤某與妻子王某駕車返家途中,在枝江市區某紅綠燈路口發生激烈爭執。
監控視頻顯示,尤某先是以車速過慢爲由要求換駕,被拒絕後突然暴力拉拽妻子出駕駛座,致其重重摔倒在柏油路面。隨後尤某持續用腳踩踏王某左胸背部,造成其左側第5-8肋骨骨折、右膝軟組織挫傷,經司法鑒定構成輕傷二級。施暴後尤某徑直駕車離去,將受傷妻子遺留現場。
"這起案件暴露出家庭暴力行爲的嚴重危害性。"主審法官在庭審中指出,尤某僅因瑣事便對共同生活的配偶實施拳打腳踢,其暴力行爲已突破家庭糾紛範疇,構成刑事犯罪。法院審理查明,尤某到案後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案發前曾多次因瑣事與妻子發生肢體沖突,具有明顯家庭暴力傾向。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相關規定,家庭暴力不僅包括身體侵害,還涵蓋精神控制、經濟剝奪等行爲。法官特別提醒,遭遇家暴時應立即采取三步應對措施: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並要求出具家暴告誡書;及時向婦聯、社區等機構求助並留存書面記錄;務必保留傷情照片、診療記錄、威脅短信等證據材料。"這些憑證既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法律依據,也是追究施暴者刑事責任的關鍵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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