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女子劉某因難以走出意外去世前男友的傷痛,在一個“法術交流微信群”內發出求助信息,希望能與前男友“再相見”。被告人麥某強看到該信息後,在群內吹噓自己曾成功實施過相關“法術”。劉某看到後,添加了麥某強的微信進行咨詢。
在交流過程中,麥某強謊稱自己是“法師”,還刻意將自己包裝成淡泊名利的形象,以此獲取劉某的信任。此後,劉某經常通過微信向麥某強咨詢與法術相關的事宜,並表達出希望麥某強能幫助其“見”到已故前男友的強烈意願。
2023年12月,麥某強找到劉某,提出若劉某願意支付30000元,他就可以實施“法術”。劉某在確認30000元是全部費用後,便同意了。隨後,劉某按照麥某強的要求,先支付了5000元定金,並前往廣東江門與麥某強見面,之後又將剩下的25000元分兩次轉給了麥某強。
然而,從2024年1月至6月,麥某強多次以實施“法術”需要准備材料、“施法”後身體被“反噬”等理由,繼續向劉某索要錢款。劉某一直深信法術真實存在,且堅信麥某強能幫她“見”到前男友,于是先後分21筆通過微信、支付寶累計向麥某強轉賬378900元。直到案發,這些錢款已被麥某強揮霍一空。
案發後,麥某強的家屬賠償了被害人劉某90000元。
黃石港區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麥某強以非法占有爲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當予以懲處。法院綜合考慮該案的事實、證據、犯罪情節,以及麥某強的認罪悔罪態度、認罰繳罰情況,最終判處麥某強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