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人版權意识的加强,各企业、个人、机构也对于专利和商标等产权的保护意识也逐渐上升,但是却涌现了许多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出现,他们会通过转卖抢注的商标获取巨额利润。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8月2日,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國家知識産權局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公開。訴爭商標爲xiaomi”XIAOMI”。
判決書顯示,xiaomi”XIAOMI”商標現已轉讓至原告小米公司名下,訴爭商標注冊的權利障礙已發生變化,法院據此撤銷被訴決定。最終判決結果爲:撤銷相關商標駁回複審決定書,重新做出決定。
也就是說,小米目前已經獲得了xiaomi”XIAOMI”商標商標,可以合法合規的正常使用該商標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XIAOMI”商標也與此前日本設計大師原研哉操刀的設計之一相同,新版的XIAOMI”字母LOGO做了一些調整,原研哉曾表示爲小米新的品牌視覺融入了東方哲學的思考。
同時,原研哉還建議,對于高精度的智能手機之類的設備,使用字母Logo的效果更高,小米此前在新的筆記本上已經配備了新的logo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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