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之家(ChinaZ.com) 12月21日 消息:據江蘇高院公衆號消息,近日,常熟法院審結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堅決嚴懲此類犯罪行爲。
2019年12月,某快遞公司工作人員報案稱有大量客戶信息被異常查詢,其中涉及蘇州地區的客戶信息有100余條。經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發現廣州快遞公司員工馮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2019年11月某天凌晨,冯某下班后在常去的便利店巧遇陈某向便利店老板咨询手机查单的问题,因便利店老板不懂,冯某便熱心进行了解答,并与陈某加为微信好友。在得知冯某是快遞公司的仓管员后,陈某向冯某说明,其工作是讨债的,想以金钱作为回报,让冯某通过其提供的电话号码来查询客户的住址信息等。冯某觉得比上班挣得多,便同意了。
2019年11月至12月,馮某在擔任快遞公司倉管員期間將獲得的公民快遞交易信息出售給陳某,違法所得約人民幣3259元,而陳某又將獲得的公民快遞交易信息轉賣給他人獲取非法利益,違法所得人民幣1萬余元。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陳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向他人出售,情節嚴重;被告人馮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給他人,情節嚴重,其行爲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陳某、馮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和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和六千元;違法所得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官表示,根據刑法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或者通過竊取等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將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公民個人信息”的範圍,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産狀況、行蹤軌迹等。
(舉報)